2005年6月20日,北京市建委重大项目处副处级调研员陈晓佳因受贿130.8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令人吃惊的是,他不顾一切主动向他人索贿来的130多万元钱物,几乎全部“上缴”给了情妇黄玉珍。为尽到一个情夫的“责任”,陈晓佳自毁前程。 “小姐”黏上身 2002年2月,陈晓佳被任命为北京市建委副处级调研员,负责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水、煤、电、气、热及重大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并负责重大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1998年9月的一天晚上,一位建筑公司老板请陈晓佳到北京朝阳区一家歌舞厅里“放松”。老板从众多小姐中给陈晓佳挑了一个妙龄女孩陪聊。聊天中陈晓佳得知,这个长得小巧文静的女孩叫黄玉珍,来自四川达县。当黄玉珍知道坐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是手握建筑审批大权的政府官员时,多年风月场上的经验告诉她,这是一条“大鱼”。这天晚上,黄玉珍几乎施展出了她从风月场上学来的所有招数。 年近40突然遇到如此“红粉佳人”,陈晓佳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搞得兴奋不已。临别时,陈晓佳依依不舍地跟黄玉珍交换了电话。 之后不久,两个彼此心照不宣的男女就同居了。
私生子与父同生日 看到自己依靠的男人大权在握,黄玉珍决心抱住这棵摇钱树不放。 怎样才能紧紧抓住这个男人的心呢?黄玉珍想到了怀孕这一招,她知道,陈晓佳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再为陈晓佳生下一个儿子,陈晓佳无论如何不会让她们母子受苦的,那自己的下半辈子就衣食无忧了。 1999年2月,黄玉珍终于如愿以偿地怀了孕。陈晓佳发现后,黄玉珍便眼泪汪汪地说:“我想给你生个孩子,也不枉我们刻骨铭心地爱过一回。”看着泪眼婆娑的黄玉珍,想到这个女人为了爱情竟然不顾一切为自己生孩子,陈晓佳的心醉了。 1999年4月初,已经掩饰不住身形的黄玉珍离开北京回到四川达县。1999年12月26日,黄玉珍生下了一个儿子,而这一天,恰恰是陈晓佳的40周岁生日。 孩子出生后,陈晓佳觉得自己身为“丈夫”和父亲,一定不能辜负远在四川的“妻儿”。仅靠陈晓佳的工资收入,不可能保障黄玉珍和孩子的后半生。那么,又有什么办法让自己的爱人和孩子有一个好的生活保障呢?陈晓佳想到了一个字:钱! 受贿索贿搞钱 邴老板在北京郊区有一个生产石灰粉的工厂,苦于没有销路。陈晓佳带着邴老板来到承建京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一位建筑公司经理那里讲:“邴老板是我的小兄弟,经营着一个石灰粉厂,你们照顾他一下。”就这一句话,邴老板卖给了京开高速工地价值90多万元的石灰粉。销售出第一笔石灰粉生意后,陈晓佳就得到了邴老板“赠送”的一辆价值18万元的捷达轿车和10万块钱。 2003年11月,陈晓佳打电话给让他帮过忙的崔老板,明确要崔老板给他买一辆别克君威小轿车。 朱老板的公司成立后,为了通过陈晓佳承接工程,2002年4月送给了陈晓佳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2002年6月,陈晓佳把朱老板叫到他的办公室,开口就要40万元。 自毁前程 就这样,陈晓佳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先后受贿和索贿130多万元。这些钱全给了黄玉珍。 黄玉珍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钱在账面上也不妥贴,于是,她便绞尽脑汁想把账面上的钱变成不动产。黄玉珍先在四川达县花1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居住。不久之后,黄玉珍在四川德阳购买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住房,之后又投入70万元购买了一处商铺,剩下的钱黄玉珍交了25万元预付款,购买了一部奥迪轿车。 黄玉珍在四川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但陈晓佳的日子却并不好过。陈晓佳的妻子得知他和黄玉珍在四川有一个私生子的消息后,毅然向陈晓佳提出离婚,带着他们快要上大学的女儿离开了陈晓佳。 离婚后不久,陈晓佳的受贿索贿行为被举报。2004年7月26日,陈晓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11月10日,陈晓佳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2005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判处陈晓佳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的一审判决。 身陷囹圄的陈晓佳悔泪长流。他说:“黄玉珍跟了我5年,为我生了孩子。我用这100多万元偿还我欠她的情债,没想到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不值得啊……”
编后: 贪官落马后,大多都会给自己找一些理由。而陈晓佳的理由是:“为情所迷”,他认为他的一生清廉是毁在一个“情”字上,毁在一个男人的“责任感”上。这是一条多么荒诞不经的理由啊!陈晓佳已有家室,为人夫、为人父,却还与三陪小姐有染,包养“二奶”并生下孩子,竟还津津乐道“真爱无瑕”。贪财是贪,贪欲又何尝不是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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